医护人员工作制度
发布日期:2013/01/05 来源: 点击次数:0
1、大夫值班后休假必须请示医务科同意后,方可休假。
2、入院病人必须由家属或相关单位签定入院协议,方可收住院,入院后医护人员必须尽到告知义务。
3、遇到病重(危)病人,主管大夫经病区主任同意,及时下病重(危)通知单,并报送相关部门(医务科掌握病情,办公室通知家属或单位),如在节假日期间或下班后报行政值班人员,及时通知家属或单位。
4、护理人员对病重(危)病人必须严格尊照医嘱,定时、不定时巡视病情,并做好书面记录。
5、夜间值班的护理人员必须对全病区做到定时、不定时,交替巡视病房工作,确保安全,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6、当班护理人员发现病人病情变化或危重时,及时通知值班大夫抢救病人,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,抢救要及时,用药要准确,步骤要正确,对抢救无效的病人要准确确定死亡时间,随时做好抢救过程的书面记录,另外由医生将医护抢救相近全过程记录另写一份,由当班行政、医生、护士共同签字后,交行政值班人员报院领导。
7、患者在就餐时,病区医护人员在饭菜安排期间亲自操作,不得让病人打饭、打菜,在洗澡时需当班护理人员扶助、监督,不得让病人自行处理洗澡之事。
8、以上制度与目标责任奖挂钩,希望工作人员严格执行,时间从二OO七年二月一日起执行。
汉中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康复医院
二OO七年一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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