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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康复医院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

发布日期:2013/06/03  来源:   点击次数:0

    日前,在中共汉中市委、汉中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2012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(汉字[2013]6号)中,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康复医院荣获“市级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
近年来,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康复医院市委、市政府及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,紧紧围绕医院中心任务,结合自身特点,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始终把保持和提高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作为医院的工作重点,将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与“创先争优”、“民政系统窗口单位规范化管理与服务”、“天汉书香”、“六五普法”等活动紧密结合,不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讲文明树新风活动;注重党员示范岗、巾帼文明岗,文明科室等文明建设,认真开展创建平安医院”、创建“卫生先进单位”等活动,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、强化服务水平;不断改善优抚供养环境,逐步完善服务配套设施和积极开展康复训练等一系列人性化的服务,赢得了优抚对象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和上级部门的肯定,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。医院将以获得市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为契机,坚持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,积极进取,力求优抚服务

工作的全面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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