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8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/02/12 来源: 点击次数:0
院各科室、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文件精神及我院工作实际,经研究决定,现将2017年春节假期安排如下:
一、2月15日至2月21日放假调休(农历大年三十至正月初六),共7天。2月22日(正月初七)上班。
二、2月11日(星期日)上班,2月24日(星期六)上班。
放假期间,各科室、部门要认真、负责做好交接班、值班、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;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,保持通讯畅通。若遇紧急突发事件,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。
2018年2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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