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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组织学习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

发布日期:2021/04/20  来源:   点击次数:0

为全面提升职工对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内容的知晓率, 4月20日,我院结合工作实际,组织各科室人员参与,由医保科以《条例》中“基金使用”“监督管理”和“法律责任”为重点进行了学习,并逐条解读说明。

副院长杨小军就如何学习贯彻《条例》提出要求:以高度的政治自觉,高度的专业精神,高度的职业素养,抓好《条例》贯彻落实。


党支部书记、院长李彦庆强调,我院作为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循《条例》规定,规范医疗服务行为,树立风险意识,依法依规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保服务,不断增强群众医保领域的幸福感、获得感和安全感,维护国家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高效运行,更好地造福人民群众。(杨汉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