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>>医院公告
字体 :

关于2012年度职工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3/01/15  来源:   点击次数:0

汉市复院发[2013]4

 

科室、各部门:

根据汉中市委组织部《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,我院2012年度工作人员考核有关事项安排如下 

一、组织领导 

     为加强医院考核工作的领导,成立考核领导小组

 组  长:李彦庆

 成  员:杨建民  古晓娥  肖红阳

   、指导思想 

    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统领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通过建立健全科学、客观的考核评价机制,搭建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考核评价平台,准确反映评价医院全体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,进一步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和实效性,引导医院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绩效观,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推动医院实现科学发展、跨越发展与和谐发展的坚定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进一步激发医院干部职工队伍“想干事、能干事、干成事”的生机与活力,为做好2013年医院各项工作,实现医院各项工作新跨越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。

    三、时间安排

2013年1月17日。

   上午9点考核医、护、技人员;

   下午2点考核行政、后勤人员。

    、考核范围 

医院全体在职在编职工。 

    五、考核内容 

    主要从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综合考核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。德,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;能,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;勤,主要考核工作态度,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;绩,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,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、质量、效率及有无安全事故

 (一)医疗人员考核内容

 1、德、勤方面:主要从思想表现,职业道德,工作态度,敬业精神,劳动纪律,执行制度,团结协作,出勤情况等方面来考核。

 2、医疗方面:主要考核医疗工作质量,各种医疗报告、病历的书写及查房情况,医疗技术操作能力,独立诊治疑难病症能力。

(二)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 

 1、德、勤方面:主要从思想表现,职业道德,工作态度,敬业精神,劳动纪律,执行制度,团结协作,出勤情况等方面来考核。   

 2、护理工作:主要考核护理工作质量,各种护理报告、病历的书写及护理查房情况;护理技术操作能力;独立解决护理疑难问题能力及医护配合、护理安全管理情况等。 

(三)其他卫技人员考核内容(药、检、技)

     1、德、勤方面:主要从思想表现,职业道德,工作态度,敬业精神,劳动纪律,执行制度,出勤情况等方面来考核。    

     2、技术方面:掌握专业技术、专业知识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情况;工作数量、质量、效率及强度;技术操作能力,与临床科室之间的配合情况等方面。 

 (四)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内容

 1、德、勤方面:主要从思想表现,职业道德,工作态度,敬业精神,劳动纪律,执行制度,出勤情况等方面来考核。 

 2、能、绩方面: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组织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、工作质量;业务能力及处理问题的能力;工作计划的落实及改革创新情况;科室内团结协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。 

(五)工勤人员考核内容

1、德、勤方面:主要从思想表现,职业道德,工作态度,敬业精神,劳动纪律,执行制度,出勤情况等方面来考核。 

2、能、绩方面: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成绩;掌握本工种理论及熟练程度;掌握本工种技术操作能力及技术革新、改造情况;科室内团结协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。 

、考核标准及评优比例 

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次。 

考核优秀:应具有德、能好,绩突出按照13%的比例评出优秀等次。 

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考核为优秀:

 1、违犯医院有关规章制度,受到医院通报批评者;

 2、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5天者;

 3、违犯医德规范,收取红包、回扣有举报者;出现不合理检查和不合理用药造成不良影响者;

 4、服务意识淡漠,工作中出现冷、硬、顶、推、拖、吵等现象,有举报,造成不良影响者;

     5、发生医疗事故、医疗纠纷,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;

     6与病人、陪人或职工间出现争吵,上班期间说是弄非,破坏单位团结,造成恶劣影响者。 

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考核为不合格:

 1、组织纪律性差,不服从管理,不能适应工作需要者; 

 2、工作责任心不强,履行岗位职责差,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者; 

 3、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者; 

 4、违反操作规程,酿成医疗纠纷,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者;

  、考核办法和程序

  由本人述职,考核小组在听取部门负责人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结合个人总结,填写《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》,写出考核评语,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

 八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
(一)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:

1、按照有关规定增加薪级工资;

2、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;

3、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,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,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;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,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。

   (二)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:

1、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;

2、不增加薪级工资;

3、对其诫勉谈话,限期改进;

4、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,根据不同情况,可予以降职、调整工作岗位、低聘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○一三年一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