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3年五一放假安排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3/04/23 来源: 点击次数:0
院各科室、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国办发明电〔2012〕33号文件精神及我院工作实际,经研究决定,现将2013年“五一”劳动节假期安排如下:
一、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,共3天。4月27日(星期六)、4月28日(星期日)照常上班。
二、各科室、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,并在4月26日中午12点之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报院办公室。
三、放假期间,各科室、部门要认真、负责做好交接班、值班、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,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,保持通讯畅通。若遇紧急突发事件,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。
二○一三年四月二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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